太昊陵整修大事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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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6500年前,太昊伏羲氏建都于宛丘(今淮阳),都城即平粮台(县城东南四公里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)。死后葬于蔡河北岸,今太昊陵。
    春秋之前,人死了以后挖个坑埋葬,上面不封土不栽树,即“不封不树”,这叫“墓”。
    春秋时期,墓的上面开始封土,叫做“坟”。太昊伏羲氏的墓上面始立坟头。
    坟虽然都是一个土堆,后来却因死者的身份、地位不同而称谓不同:到了汉代,帝王的称陵,诸侯的称冢,圣人的称林,士大夫的称坟,老百姓的称墓。所以,伏羲陵春秋时有陵。
    《陈州府志》记载:伏羲陵春秋时有陵,汉以前有祠。祠:即祖庙、祠堂,分宗祠、神祠、先贤祠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宗伯》:“大灾,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”。司马光《文潞公家庙碑》:“先王之制,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……[秦]尊君卑臣,于是天子之外,无敢营宗庙者。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。”由此可以看出,祠,原是祭祀神灵的地方,汉代才多建于墓前,而伏羲陵“汉以前有祠”,说明伏羲陵前秦朝时就有了祠堂,汉代兴起的墓前建祠源于伏羲陵前建祠。墓前建祠,伏羲陵为最早者。
    三国时期,曹操之子曹植做陈王时,拜谒伏羲陵,写下《伏羲赞》和《女娲赞》。
    晋至隋朝失考。
    唐代,太昊伏羲陵已受到皇帝的崇重。
    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四年(公元630年)颁诏:“禁民刍牧”,即不许百姓在伏羲陵园放牧牛羊等。
    五代,周世宗于显德元年(公元954年),颁诏“禁民樵采耕犁”,即禁止百姓在伏羲陵地打柴、采桑、耕种。
    宋代,宋太祖赵匡胤于建隆元年(公元960年),始置守陵户,即守陵人员,专门看护陵庙,并颁诏每三年对祖陵大祭一次,祭祀规格为最高的“太牢”祭祀,即使用全羊、全牛、全猪三牲,祭器专制特用,要区别于其他的祭祀活动。
    宋太祖赵匡胤于乾德元年(公元963年),颁布《修陵奉祀诏》,诏建陵庙,守陵人由一户增至五户,改三年一祭为每年春秋两次祭祀,并一律采用太牢祭祀。赵匡胤亲自撰写祭祀祝文。(清代鹿《重建太昊伏羲氏陵庙大殿碑》载:“宋建隆庚申(公元960年)置守陵户、乾德癸亥(公元963年)诏有司享祀牲用太牢”。说明宋太祖《修陵奉祀诏》应为乾德元年,而不是乾德四年,《陈州府志》记载有误)。
    宋乾德四年(公元966年)庙庭始创。(见清鹿《重建太昊伏羲氏陵庙大殿碑》。《陈州府志》载“乾德四年(公元966年)诏立陵庙”有误。)
    宋开宝四年(公元971年),赵匡胤又颁诏增加守陵户二户,由原来的五户增加到七户,并在伏羲塑像两侧,以朱襄、昊英配祀。
    开宝九年(公元976年),又颁诏修建陵庙。
    宋朝初年,陵与庙祀,日渐崇隆,并有了御祭。
    宋真宗咸平元年(公元998年),皇帝赵恒颁诏对陵庙进行修葺。
    宋景德元年(公元1004年),赵恒又颁诏修建陵墓,使伏羲陵比过去大有增高。
    宋大中祥符元年(公元1008年),赵恒又下诏对陵墓增高修饰。
    宋天禧元年(公元1017年),赵恒下诏重申,禁止百姓在陵区范围内打柴、采桑。
    宋徽宗赵佶于政和三年(公元1113年),又定立新的祭祀仪式,以金提、勾芒配享。
    元朝,统治者对民族文化不重视,祀事不修,庙宇渐毁。至元朝末,庙宇几乎荡然无存。
    明代,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正月登基当皇帝后,3月即派大将徐达攻取陈州。不久,便到太昊陵“制文致奠”,拜谒人祖,并诏令地方官每年祭祀,每三年必遣使以太牢祭祀。(太昊陵附近建有朱元璋驻跸亭,明英宗正统年间河水倾圮,民国22年(公元1933年)遗址尚存。见明朱《重过驻跸亭》及民国22年《淮阳县志》。)
    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,朱元璋又到太昊陵祭拜,“亲洒宸翰,为文以奠”。(见明李维藩《重修太昊陵记》)
    明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,朱元璋颁诏在全国修建36处陵庙,太昊陵首列第一。(见《明会要》)
    明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正月,朱元璋亲制祝文,遣会同馆副使路景贤到太昊陵致祭,诏治陵寝。
    明洪武七年(公元1374年),诏大治寝殿(正殿),其殿前为露台,为祭祀场地,后为平台重屋,贮御碑,又前为辇道、为棘门、为应门。(见明吴国伦《重修太昊羲皇陵庙记》)
    明洪武八年(公元1375年),遣官行视陵寝。
    明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,重新设置守陵户二人,为人祖守护陵园。
    明英宗正统元年(公元1436年)知州张志道上奏皇帝,请诏修陵。诏许可,遂率吏民募缘,创建祠宇。第二年,寝殿(统天殿)、戟门(太极门)、门庑以次落成,建内城墙,广植名木。(见明杨《太昊陵寝殿记》、明商辂《太昊陵庙重建记》。《陈州府志》载:“明英宗正统十三年知州张志道奏立……”,记载有误,因为张志道于正统元年任知州,工程未完工便离任,周庠“正统中知陈州”,且“正统”共十三年。)明代宗景泰七年(公元1456年),知州万宣、同知秦川李,增建后殿(显仁殿)、御碑亭、钟楼、鼓楼、斋宿房、铸祭器,又作三清观,命道士奚福仁主持,负责香火。(见明商辂《太昊陵庙重建记》和明郑肃《重修太昊陵记》)
    自景泰七年在太昊陵兴建三清观后,玉皇观、女娲观、天仙观、岳飞观、老君观、元都观相继兴建,庙事便由道士主持,道士取代了守陵户。(除三清观外,其它六观具体年代失考,但都建于明代万历以前,有明万历进士徐即登及苏光泰《吊岳武穆庙》诗为证。)
    明英宗天顺六年(公元1462年),吏目汪澄改立前门。
    明宪宗成化四年(公元1468年),知州戴昕增高钟鼓楼,彩绘殿宇。(见明商辂《太昊陵庙重建记》。《陈州府志》载“成化六年,知州戴昕增高钟鼓楼……”有误。)
    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公元1476年),监生郑谔奏准重修陵庙。
    明武宗正德八年(公元1513年),河南等处提刑按察司佥事冯相命知州杜杰为朱元璋御祭文立御祭碑。(此碑现存御碑亭。志书漏载。)
    明世宗嘉靖二十四年(公元1545年),监察御史吴 (即吴疏山)、参政金清、佥事翟镐、李维藩命通判范如敬负责大修陵庙。改御碑亭由陵墓前至陵前数丈远,“筑以高台券门,建碑亭于上”(即现在的太始门),并增高陵墓,“冢圆而高,象天也,周砌以砖台,方而厚,象地也”。督工官:陈州知州王大绍、杞县知县蔡时雍、鹿邑县知县夏宝、陈州卫指挥徐季彦、太康县知县贺沂、西华县知县史衢、千户崔云龙、刘衍裔。(见明代李维藩《太昊陵重修记》和太昊陵·郭春震《太昊陵重修记》碑。)
    明嘉靖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九月至嘉靖四十年二月,巡抚孙月岩命知州伍应召对陵庙大加修葺。(见明·章世仁《太昊陵记》。民国22年《淮阳县志》载:“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(公元1559年),监察御史孙昭、知州吴思召对陵庙复加修葺”有误。且明代知州没有叫“吴思召”的。)
    明万历二年(公元1574年),都御史、直御史以督学副使衷贞吉言具疏,奏请帑金三千大修陵庙。万历三年四月,御史尧卿巡视陈州,斋沐而谒陵庙,告诉随臣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吴国伦、按察佥事汝翼、坤亨,皇帝已颁诏输帑修陵。并让布政承荫总负责,坤亨指挥,知州洪蒸具体实施。万历三年七月至十二月,重修钟鼓楼、应门(正门,即午朝门。清巡抚张自德《重修太昊陵碑》:“应门前沮洳潗,萦回如衣带,蔡水也”。)、广径门(道仪门)、先天门,御史尧卿题写“先天门”三字。并建东牌坊曰“继天立极”,西牌坊曰“开物成务”,筑红土外城墙,前后植柏树数千株。(见太昊陵·明吴国伦《重修太昊羲皇陵庙记》碑。《陈州府志》载:“万历四年……留帑金三千,又大修”,民国22年《淮阳县志》载“万历四年……留帑金二千……”有误。)
    至此,陵庙格局大定。太昊伏羲陵面万亩湖水,临蔡水之滨,午朝门宏伟壮观。左右两侧为石牌坊,左曰“继天立极”,右曰“开物成务”。次券门曰道仪门,次曰先天门。其内曰戟门(即太极门)。门内两侧有钟楼、鼓楼。楼北正殿五间,雕墙黄瓦,曰统天殿。后殿规模同前,曰显仁殿。其后砖砌高台上建有飞阁,下为券门,阁内藏朱元璋御祭碑。门后有陵,陵前树碑,阴刻“太昊伏羲氏之陵”。陵下筑方台,台周砌砖垣,垣南辟三门。左右植蓍草,外植松柏。后殿垣外,左有真武庙,右有三清观。(注:副使翟师雍曰:陵寝岂宜杂宜庙?清乾隆时便不存)真武庙前有更衣亭五间。亭左右有厢,前有门。亭西有岳忠武祠,俗称岳飞观。三清观前有宰牲房五间,左右有厢房,亦有前门。这些都在内城和外城之间。陵占地三顷五十亩(古代1亩相当于今2.5亩),南北450步,东西207步,北至民人徐通地,东至大路张雨地,西至大路汪珣地。明代太昊陵古建筑群可谓蔚为壮观,规模宏大,金碧辉煌。

    明熹宗天启六年(公元1626年),睢陈道唐焕、知州林一柱捐资重修陵庙。
    明崇祯末年,城垣房屋很多被毁。
    清代,顺治十五年(公元1658年),知州王宏仁捐百金,十六年,知州王士麟捐百金,设簿劝捐二百金,于十七年(公元1660年)委吏目陈可久以次修葺。(民国22年《淮阳县志》记载有误。)
    清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,巡抚张自德至陈州,盥洗毕,拜祖陵,见陵庙“鸟鼠寝处,丹青黝黯,几筵摇落,蜗涎蛛网,黏结户牖间,徘徊瞻视,良廑余怀”,遂与知州方于光共议修陵之事。巡抚张自德、知州方于光遂敬出俸金倡首。布政使司布政使徐化成、按察使司按察使李士贞、分守大梁道左参议上官监署、开封府事同知李国瑜各捐金襄事,授以成式,重修陵庙,始复其旧。(见太昊陵·清张自德《重修太昊陵碑》)
    清康熙二十八年(公元1689年),知州王清彦捐俸重修陵庙,广植松柏,设祭器。
    清康熙三十二年(公元1693年),张喆任陈州知州,拜祖陵,见“旧城悉皆土垣,倾圮已久,不知此为陵庙”。遂“营度捐倡”。绅士苏应元、举人高维岳协力相助,出资数百金,于康熙三十四年,拆掉旧城土垣,筑以砖垣,高九尺,袤六百余丈。并在午朝门前东西两侧重建“继天立极”、“开物成务”两座石牌坊。(见清熊一潇《增修陵庙围墙碑》及苏应元、高维岳传记。)
    清康熙五十一年(公元1712年)正月,统天殿遭遇火灾,适逢巡抚鹿到陈州巡视,集议公捐重建,不费帑,不劳民,委开封府丞吴元锦负责,四个月时间重建如旧。(见太昊陵·清鹿《重建太昊伏羲氏陵庙大殿碑》)
    清乾隆十年(公元1745年),发帑币八千两,知府崔应阶监督,知县冯奕宿承修,规模更为壮观。
    清乾隆十六年(公元1751年),县丞杨承烈、典史汪彦文等,督率疏浚蔡河,二月兴工,四月告竣。(见清于大猷《浚蔡河碑记》)
    清道光七年(公元1827年),县城众冶工捐资重修老君殿。(见太昊陵·清贾贯儒《重修老君殿碑记》)
    清道光十五年(公元1835年),统天殿重修。(1998年整修时发现大脊饰件有“道光十五年”字样,志书漏载。)
    清道光二十六年(公元1846年),知县吴承芳重浚玉带河(玉带河堙于乾隆初年),捐俸倡始,“且走疏以募四方,而七邑绅耆皆踊跃乐输。”计开河长百余丈,宽一丈八尺,深八九尺五六尺不等,用夫九百余名。中建石桥,翼以雕栏,环以月池。东西二桥与内外城之四闸,皆石址而砖。(见清吴承芳《重浚玉带河碑》。)
    清道光二十六年,邑人赵凌云发起,陈郡香社38人捐资,在岳飞观增铸王氏、万俟卨、王俊、张俊四奸佞铁像。(见太昊陵·清贾增《岳武穆王祠重铸铁桧碑记》)
    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邑绅刘虞廷、严琴堂等组织陵工局大修陵庙。(见太昊陵·中华民国陈奎聚《重修太昊陵碑记》)
    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,知县左辅重修。
    清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火烧钟楼、东廊,知县叶铸重修钟楼及东廊。
    中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,前察哈尔财政厅厅长严汝诚(淮阳城关人,清光绪已卯举人,1914年,蒙袁世凯令任厅长,后辞职回淮阳)筹资重修东西华门、东西天门、三才门、五行门及外城墙。(见太昊陵·中华国民严汝诚《重修太昊陵垣墙及各门记》碑。志书漏载)
    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,奉省政府令,淮阳成立保存羲陵古迹委员会,会员公推雷秉哲、赵澄波、杨惠卿为正副委员长。众委员襄助重修。(见太昊陵·中华民国陈奎聚《重修太昊陵碑记》。志书漏载。)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,保存羲陵古迹委员会组织捐款重修太昊陵。原因是“大兵过境,驻防千军万马,长年累月,致使栋折榱崩,坦颓门毁,荒烟芳草,一片苍凉”。督工雷秉哲、赵登波、陈奎聚等70人。住持:刘君思、陈至诚。木工:范瑞德,泥工:陈学纯。(见太昊陵·中华民国陈奎聚《重修太昊陵碑记》。志书漏载。)
    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,社会捐款重修老君观。督工:孙明文、蔡长庚、张本固等18人。(见太昊陵·中华民国朱仁俊《重修老君殿碑》。志书漏载。)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党和政府非常重视,1949年成立了羲陵保管委员会。
1952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拨款2000万元人民币(旧币,即2000元),重修了午朝门,补修了照壁。
    1953年,淮阳专署接管了太昊陵,将陵内20余名道士遣返回家耕田,从此,太昊陵内道教活动终止。
    1957年,淮阳县人民政府在玉带路以南、东内外城墙之间建人民公园,即松柏造型公园。
    1961年,淮阳县政府拨款3000元整修蓍草园。

    1962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拨款3200元人民币,淮阳县人民政府拨900元人民币维修了统天殿西檐和显仁殿西檐。
    1963年10月,河南省人民政府拨款4700元人民币,维修了统天殿、显仁殿东檐,油漆并补修立柱。
    1962年、1963年先后被淮阳县人民政府、河南省人了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爆发,在“被四旧立四新”的口号声中,“红卫兵”把一包炸药放在了伏羲陵墓之顶,但只炸了一个小坑。统天殿内伏羲塑像和大脊上的28宿被毁。1968年,岳飞观院内秦桧、王氏、王俊、张俊、万俟卨五铁像被作为“四旧”化汁毁掉。
    1977年,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刘建勋和河南省省长刘杰视察太昊陵,文化馆(馆址设在太昊陵)馆长杨复竣呈上《关于维修太昊陵统天殿的报告》,刘杰省长当即签字批了30000元人民币。当年维修了统天殿。又争取周口地区交通局赞助,硬化了从太极门到午朝门的主甬道和太极门广场。在文化大革命中修葺文物古建筑,在全国当属首例。
    1980年,淮阳县成立文物保管所,负责太昊陵庙的保护和维修。
    1984年建太昊陵派出所。
    1984年9月,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刘杰视察太昊陵,提议恢复伏羲塑像,并拨款20万元人民币。1985年2月,塑像落成。塑像:叶滨、李学峰。石工:郝文祥、徐洪来;木工:赵金生。
    1984年11月,由中共淮阳县委书记田有申倡导,成立了整修太昊陵社会赞助委员会,主任:郭志岭、吕全来,副主任:翟新亮、张继成、张丙涛、赵兴生、李建予、王守德、张太山、张瑞甫、叶启猷、王丹桂、李钟晨、曹兴让、冯震、袁占琴。委员23人。赞助委员会积极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,多方筹资,于1985年先后重修了东天门、西天门、东华门墙、午朝门踏垛及八字墙、岳飞观、陵墙。重建了渡善桥、东西廊房42间。统天殿内重建石基神龛,根据保留下来的宋代伏羲铜像,重塑了伏羲圣像,并有朱襄、昊英配享。重建内城西墙南段,重建了先天八卦坛。岳飞观内恢复了岳飞塑像,重铸了秦桧、王氏、王俊、张俊、万俟卨五奸佞铁跪像。


    1985年文物保管所和公园合并,建淮阳县博物馆,馆址设在太昊陵,馆庙合一。博物馆除本身业务外,肩负太昊陵庙的保护和维修等任务。
    1989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太昊陵保护范围,东至北关学校以西,西至106国道,南至城湖岸边,北至后孙庄护村沟,面积35.2万平方米(合528亩)。沿保护范围线设“太昊陵界牌”10个。
    1990年7月至1991年元月,由国家和省文物部门先后拨款40万元人民币,淮阳县委副书记李之鹏、副县长张好云、宣传部长郭卫、人大副主任阮金禄主持,落架翻修了显仁殿。
    1992年,淮阳县人民政府拨款3万元人民币,油漆、彩绘了午朝门和先天门。
    1992年8月,省、地、县拨款60万元人民币,至1993年1月5日,先后完成了显仁殿油漆彩画,太极门、仰观门、俯察门、道仪门的落架翻修,三才门、五行门的重建和内城东墙南段、西墙北段的修复以及太极门以北路面硬化等项目。
    1994年3月,在显仁殿塑女娲像。
    1995年10月至1996年4月博物馆自筹资金40万元人民币,博物馆馆长史磊主持,整修了伏羲陵墓,方座砌以青石,长182米、高0.63米,圆基筑青石,高1.53米,完善上圆下方陵制。并制作楹联匾额100块,增强了陵庙的文化内含。
    1996年11月,太昊陵庙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    1997年6月26日,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视察太昊陵。九月,朱镕基签发中共淮阳县委、淮阳县人民政府请求拨款维修太昊陵庙的报告给河南省省长马忠臣,当年底河南省人民政府拨款120万元人民币用于太昊陵庙的维修。

    1998年9月17日至1999年元月31日落架翻修了统天殿。整修统天殿领导组组长:王保山。副组长:陈位东、董炳政。办公室主任:李乃庆。监督施工:张德声、骆明、徐留礼。施工单位: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。石作工程:山东武氏祠石雕工艺研究所。时任博物馆党支部书记李乃庆从安全、壮观、增强文化内涵三方面说服设计单位—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,设计并增建了统天殿周围的青石栏杆。 经李乃庆策划,高金堂、胡景德绘画,霍进善撰文,在统天殿内墙壁上增嵌了长36米、高1.2米的青石浮雕《伏羲圣迹图》。青石栏杆和《伏羲圣迹图》资金均由李乃庆运作,项城市天源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长宇奉襄,举资约35万元人民币。
    殿前月台下沉10公分,以突出统天殿的雄伟壮观。修整月台时,在月台东南角、西南角各掘出碑座一尊,东南角碑座完好,西南角碑座已残。但碑座中孔圆而透底又不象碑座,省专家已未定论,暂上升就地保存。
    统天殿整修自开工至封顶,百日内没下一滴雨。大脊落成的第二天,下了一场中雨,殿顶洗刷一新。壁画设计时,每块石板宽度在70-80厘米之间,安装时如若画面赶至墙角,进行切割。不料,制作者无意按每块75厘米制作,安装时如设计好的一般,丝毫无差。
    2000年初,周口地区行署拨款10万元人民币,河南省财政厅拨款10万元人民币,修建了太昊陵内高档水冲式厕所和陵区的绿化、美化。
    2000年11月初,刚上任的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陈奎元到太昊陵视察,博物馆馆长李乃庆在为陈奎元讲解时,建议拨款维修太昊陵。11月11日,主管文化的副省长陈全国视察太昊陵,馆长李乃庆再次请求拨款。12月,在周口地区行署副专员穆仁先、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留心、副县长马黎明(省派挂职锻炼)、淮阳县博物馆馆长李乃庆到省委、省政府的努力下,陈奎元责成省长李克强拨款200万元人民币,陈全国批示省财政厅拨款30万元人民币。
    2001年6月,淮阳县政府成立整修太昊陵领导小组,组长:徐征(县委宣传部副部长);副组长:李乃庆(县博物馆馆长)、董炳政(县文化局副局长)、张广起(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长)

    2001年8—12月,由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实施,挑顶大修了钟鼓二楼,仿明代铁钟为钟楼增铸铜钟一口,重500公斤。鼓楼恢复大鼓一面。同时,铺设并硬化了太极门至道仪门之间两边的副甬道等十余条,铸造了陵前三个巨型铁香炉。重修紫禁城东墙100余米。由河南农业大学园林学院设计并施工,硬化了松柏造型公园的路面、广场,种植了草坪,设置了石桌、石凳、石椅。经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崔志诚倡导,北京天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任国亮、孙丽芬夫妇及刘恒敏、于国霞夫妇捐款12万元人民币,由李乃庆策划,雷中俊、张德声设计,改造蓍草园周围青砖花墙为青石栏杆。
    2001年9月,由李乃庆策划、设计并撰文,中国工商银行淮阳县支行出资3.5万元人民币,为每道建筑前增设了中英文对照铜质简介牌。
    1999年元月至2000年12月,博物馆馆长李乃庆策划拿出太昊陵庙保护规划草图,2001年5月,请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出正规保护规划图。2001年12月,国家文物局批准了《太昊陵庙总体保护规划图》。
    1998年、2001年、2002年,国家文物局先后拨款80万元人民币,用于太昊陵庙消防、安防设施建设。
    2004年2月5日,刘庆森任中共淮阳县委书记、贾书君任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。他们上任伊始便把整修太昊陵庙当作头等大事,于2月16日下令用7天时间拆除蔡河两岸不协调建筑,面积27000平方米。并斥资2500多万元,从5月1日至9月30日,由县委副书记张帆、常务副县长王新平具体负责,历时5个月,兴建了由青石铺设、面积达64000平方米的伏羲文化广场,安装华灯68盏。蔡河红石护坡,青石铺底,用石6000立方,两岸建青石栏杆1420米。渡善桥两侧增建石桥两座,东曰东善桥,西曰西善桥。陵区内由县委副书记戴春枝具体负责,从5月至9月底,拆除太昊陵西侧内城与外城之间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及医院家属院、博物馆家属院房屋30000多平方米,收回陵地近100亩。陵区内城植侧柏111株。恢复西外城墙长250米,高4.5米。拆除陵区主副甬道的水泥路面,全部铺成青石。改青砖垒砌的先天八卦坛为青石八卦坛,坛基饰以高浮雕。
    工程进度与质量监督由太昊陵管理局局长齐玉珍、副局长兼博物馆馆长李乃庆、副局长冷静、副主任科员万莉等负责。
    2004年10月,华林集团出资并请人设计,在统天殿和显仁殿为伏羲、女娲塑“金身”,内为铜质。


    2004年10月17日至19日,首届中华姓氏文化节在淮阳举办,主会场在太昊陵庙。文化节由中国文联、中国侨联、全国工商联、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主办,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、河南省文联、河南省侨联、河南省工商联、河南省旅游局协办,周口市人民政府承办。18日上午,在太昊陵统天殿前举行“甲申年全球华人公祭中华始祖太昊伏羲大典”。参加人员有国家、河南省、周口市有关领导;其它各省、市、自治区人士及企业家;周口市各界人士;淮阳县各界人士及兄弟县、市、区各界人士;港、澳、台同胞和海外侨胞,计800余人。大典由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高德领主持,泰中促进投资贸易商会主席、正大集团副董事长、正大易初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绍祝致祭文。文化节期间,在陵墓西侧建同根园,植柏56株,象征中华56个民族同根同宗。另植银杏40余株。保护和开发太昊陵庙已纳入淮阳县委、县政府、周口市委、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。(李乃庆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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