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主动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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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,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,请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,并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,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申报期限

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对于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调整、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,应及时备案,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予以调整删除;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,应依法申报备案。

(二)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,严格参照界定标准,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,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(经单位盖章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),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
三、申报途径

按照单位实际填写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链接,可在鹿邑融媒公众号下载电子表格后,自行打印),申报表填写完成后交至消防救援机构。

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附件名称:

1.周口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

2.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

3.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

4.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

附件: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附件链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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